一、領證后可以做婚檢嗎
自締結婚姻關系之后,便可選擇進行婚前檢查。
關于婚前檢查

1.是否實施婚檢,完全取決于個人意愿;
2.如您認為自身需要進行婚檢,則可先行進行檢查,隨后前往當?shù)孛裾块T領取結婚證書;
3.在領取結婚證書之后亦可進行婚檢,然而一旦出現(xiàn)意外懷孕且不幸患有遺傳性疾病等問題,可能會引發(fā)不必要的損失與困擾;
4.婚前檢查主要是在新人步入婚姻殿堂之前為男女雙方提供的健康狀況評估,其重點項目包括傳染病篩查等方面,各地區(qū)的相關規(guī)定存在差異,普遍而言,多數(shù)州市均要求在領取結婚證書之前進行此類檢查。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guī)定的,予以登記,發(fā)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二、領證后可以做婚前財產公證嗎
領了結婚證還可以做婚前財產公證。只不過雙方訂立的協(xié)議內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財產,而不涉及婚后雙方取得的財產。因此,稱作婚前財產協(xié)議公證。而已婚夫妻要想做此項公證,就要取得配偶的完全同意和充分支持,才能順利辦理此項公證。因為我國相關法律規(guī)定,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除另有約定外,屬于夫妻共有財產。
由于雙方結婚后,對財產的共同使用、消耗、經營,使個人財產很難與共有財產進行區(qū)分和認定,除非夫妻雙方對所達成的協(xié)議均無異議,否則結婚之后辦理婚前財產公證比較困難。因此,從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的最佳時間上看,婚前辦理較為合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法律是一種普遍的約束,它既保護我們的權益,也規(guī)范我們的行為。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護自己的權益,更好地生活在這個法治社會中。正如本文的標題所提出的問題,“領證后可以做婚檢嗎”,法律的學習和理解是一項長期的任務,需要我們不斷地努力和探索。我們應該珍視這個過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機會,以便更好地適應社會的發(fā)展和變化。